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博士論文改編成書 劉蕙苓探新聞置入「常規」



《新聞,多少錢?!》新書發表會中,劉蕙苓(左一)自述新聞工作及論文書寫歷程。前中視主播唐德蓉(右一)過去與劉蕙苓在中視新聞探索等節目合作,此次則為替新聞發表擔任主持人,兩人亦各述過去共事記憶。(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電視新聞人劉蕙苓歷經20年的新聞工作洗鍊,卻也面對新聞置入現象興起的傷痛,因而於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論文也以「新聞置入」為主題進行分析,並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以《新聞,多少錢?!》一書出版。在10月14日舉行新書發表會與「新聞置入性行銷再檢討」座談會當中,與會同業與學者人士之中亦不乏劉蕙苓過去的新聞工作伙伴,聆聽她細數在新聞工作面臨轉折的心路歷程。

現為台北藝術大學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新聞系兼任助理教授,過去經歷中視記者、主播、製作人、新聞企劃室主任及公廣集團華視研究員,劉蕙苓回憶2004年決定就讀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時,有兩件事情讓自己決定以「新聞置入」做為研究主題。其一是看到媒體報導天下雜誌創辦人殷允芃抨擊執政黨操作新聞置入:「讓媒體失去公信,在民主社會裡如果沒有信任的話,那還有民主可言嗎?」



接著她又在參與公開論壇中,聽到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以學術角度分析新聞置入現象,因而讓她反省自己20年來的新聞工作經驗,回到學校應該「要從自己最深刻、最心痛的那件事開始,去反省自己可以做什麼事情」。

在去年新聞工作者黃哲斌請辭抗議新聞置入的事件之前,劉蕙苓已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邀請出版此論文,但她原打算將論文內容改以讓更普遍易讀的形式呈現,一方面也忙於學術期刊投稿而順延出版計畫,但在黃哲斌事件後,使她全注投入出版修訂工作。



新聞、業配 同一生產線

「為什麼我們到了新聞界之後,開始歷經了掙扎、妥協,到最後靜默不語。」在博士論文中,劉蕙苓訪問30位新聞工作者的「業配人生」,當中也看到同事在新聞工作上被別人視為付錢就拍的傳播公司人員,最後選擇離職轉換跑道,讓她驚覺「難道我要一直看著我的同事因為這樣離開嗎?」

劉蕙苓指出,從學術理論角度來看,這十年來為了因應業配,新聞媒體建立了一套「常規」,就像一個工廠生產兩種不同規格的產品,但只開了一條生產線,在A、B產品之間使用不同的邏輯,卻因而搞混,也讓新聞工作者覺得習以為常,不再想要協調、抗爭。

最令劉蕙苓擔心的是,當新進的新聞工作者面對已經存在的「常規」,以及上司給業配單等各種任務之時,一旦習慣直接「按單交差」,新聞界就會開始質變。因此她希望自己也能延續過去眾人點點累積下來的反對新聞置入聲音,也衷心希望書名「新聞,多少錢?!」有一天不再是一句話,而只是歷史名詞。

勞動專業與結構管制

「這本書來得正是時候。」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陳世敏則認為,第一線的記者與編輯,面對違背新聞專業倫理,也需要專業組織彼此提攜互相規範。面對新聞置入行銷已遠遠超過社會所容許的底線,必須要團結朝向專業,使業界回歸正軌。而反過來說,現在有人想盡辦法把廣告變成新聞,相信新聞比較有力量影響,取信,表示社會對新聞還有一定的信心,必須趁現在更加彰顯新聞被社會所信託的因素。

亦為新書前來站台的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彭芸表示,新聞置入是「內容」的問題,但新聞媒體根本「結構」問題若不解決,業者只會期待下屆NCC委員對新聞置入不要罰那麼嚴,不然就是被罰後將成本轉嫁廣告主。對於NCC已送交立法院審議的《衛廣法》等法案等規範,雖然本會期因應明年選舉恐來不及通過,但彭芸仍說,希望學者、公民團體、新聞從業者與民眾的目標應該一致,要求立法委員通過修法。



《預算法》修正過後

在後續開啟的進一步座談討論,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說,劉蕙苓的新書呈現記者的心聲,可以看出新聞教育仍有是非判斷,也點出於新聞室常規受到破壞的深遠影響。她並指出,先前政府以《預算法》修正條文禁止置入過於匆促,也未諮詢業者或主管單位意見,現行廣電法令規定廣告時間不得超過節目時段的六分之一,政府贊助必須揭露「廣告」後,宣傳內容播出時間卻會超過違規。

張錦華在NCC委託的研究中,調查其他國家對於新聞置入的規範。她舉例指出美國政府的政治宣傳,必須經國會通過,透過程序讓民意得以監督政府的宣傳內容。英國更規定新聞與時事類節目不應接受置入贊助。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李子瑋則表示,回顧今年1月預算法通過後,媒觀針對四大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蒐集資料,發現平面媒體則開始廣泛以「廣編特輯」標示新聞置入,但其實違反《預算法》修正後規定政府宣傳應明確標示為「廣告」的規定。

李子瑋另指出,根據媒觀委託民調公司訪問結果,逾九成五的民眾也不瞭解「廣編特輯」意涵。但4月1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後,四大報當月的廣編特輯總數卻更為增加,而台北市政府的花卉博覽會的新聞置入並居佔大宗,因此在監督過程中,也在6月拜訪監察委員吳豐山希望啟動進一步調查。



選舉時期更不該置入

劉蕙苓則指出,現在可能更應該關心地方政府的問題,因為民選首長有很大的民意壓力,並流行舉辦許多活動,也需要大量宣傳。有些媒體集團在大型活動標案當中,將政客包裝在活動裡,進行一系列不同形式的報導。除了各種變形的作法,地方公務人員的層級、認知,與中央也可能有所落差。 

對於明年即將到來的總統、立委選舉,劉蕙苓則回顧自己的論文亦是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展開博士論文訪談,因而在訪談過程更瞭解各種政治新聞置入作法。事隔4年,她呼籲政黨之間在《預算法》修正後不要再新聞置入遊戲,同時執政黨在選舉期間也不該刊登任何「廣編特輯」,因為競選密集的時候,任何政策宣示都是為候選人背書的利器,不只是總統選舉,包括立法委員,對其他候選人都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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