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合法合理才敢大聲-3位老攝影 鏡頭下看媒體



台北地方法院拉起封鎖線,維持新聞採訪秩序,讓各家媒體攝影能清楚拍攝畫面。(圖:沈明杰攝 )




文/蔡孟峰(作者為資深新聞記者)

 「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媒體和政治要切割清楚」、「記者要達成採訪任務也要顧及新聞道德」。這三句話,分別出自於三位曾經在新聞第一線衝鋒陷陣,至少也有26年以上的資深攝影記者口中。

 他們分別是沈明杰、洪克紀和林建榮。目前都已卸下記者的身分,但是仍然關注每一件和媒體相關的新聞,以他們豐富的採訪資歷,對於目前的記者作風和媒體環境,也多有感觸。

 從市議員以監督市政之名,帶著電視台記者到貓纜「實地勘查」的新聞,引起台北市政府不僅和議會之間的互控局面,電視台也捲進新聞造假疑雲,這3位資深攝影記者都相當感慨,現在的記者怎麼會連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沒有,怎麼為了搶獨家隨政治人物起舞,甚至連新聞道德都不顧了。

 沈明杰談到,有一次他搭遊覽車到中橫,途中發生車禍,報案以後,當地警員到場處理,起初他並未表明記者身分,卻可以從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法律輔佐人身分陪同應訊,再到單一窗口案件處理,教導警員如何依法辦理,這是他從社會新聞跑出來的心得,「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

 台灣有許多媒體被貼上標籤,如果政治傾向相同,政治人物常會給特定媒體獨家新聞,洪克紀說,媒體若是見獵心喜,久而久之就有聞必錄,失去自主判斷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這次市議員勘查貓纜保全的新聞,並非只有單一特定媒體在場,還有與市府關係較為密切的其他媒體時,市府可能就不致於連帶去告這家媒體了。

 政治人物為了討好媒體,選擇性替媒體發聲,譬如台灣的電視台剛有SNG車時,就有立法委員支持將SNG車列為特種車輛,可以到處暢行無阻。再向媒體討人情,「政治和媒體的關係根本難以切割」。

 林建榮回憶,86年他從台北臨時奉總社指示,南下到高雄支援採訪彭婉如命案,到現場時,所有駐地記者已被擋在封鎖線外,只有他「唬」過員警進到陳屍現場,他當時大可以從認屍一路拍到死者的丈夫和兒子跪地祭拜,那時候,他在完成採訪任務和新聞道德的取捨之間,他選擇只拍祭拜的畫面,並未因為了搶獨家,不顧喪家的感受讓大體曝光。

 台灣的政府機關,時常怪罪媒體採訪太過自由,只要有媒體在的地方,就會一陣混亂。洪克紀說,在美國,總統車隊要經過,整條路就會淨空,媒體要採訪,也會被限制在一個固定區域,不得擅闖,這是因為美國有法律規範。

 有一回他到行政院前採訪,附近維安的憲警要求他離開,遭他拒絕,因為在台灣,要趕記者離開是「於法無據」,政府機關不能怪媒體,因為是法律沒有明確規範,又「不敢」得罪媒體。

 沈明杰說,媒體不能拿著採訪和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即使是隨行民意代表,在有法律爭議的情況時,也要主動提出質疑,不能隨之起舞,搶新聞搶過頭,違悖法律時,即使最終獲得新聞,也會因為過程中受到質疑,使新聞被轉移了焦點,失去真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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