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年代告員工開庭 社運團體要求撤回告訴



▲年代新聞台控告兩名前員工,台北地檢署於9月24日開庭。公民團體到場聲援兩名被告員工,抗議年代新聞台做法失當。(圖/宋小海攝)



文/顧美芬

 兩名前年代員工遭年代提告妨害名譽,24日在台北地檢署開庭。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及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等多位社運團體代表到聲援前年代員工,並要求年代撤回告訴,台灣新聞記協會長莊豐嘉甚至揚言,若年代沒有正面回應,不排除抵制年代。

 被告的當事人之一的前年代導播穆光中表示,自己在年代已經做了13年,當初是因為年代好,只是對年代高層昩著良心,做出錯誤決策,無法接受,所以才會在「無聲哀號」文章上做回應。希望年代能夠撤回告訴。

 趕在第一時間主動連繫當事人,並自願擔任被告義務律師蘇彥文指出,媒體最重視的就是真相,希望年代能夠針對這次事件公開道歉,給社會大眾一個交待。否則不是只是他自己,未來會有更多律師願意站出來聲援。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年代應該要感謝兩名說真話的員工,提醒他們作為一個媒體,肩負該有的社會責任,而不是將他們犧牲。同時管中祥也痛批NCC動作太慢,他指出,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已於8月上旬向提出檢舉,如今事隔一個多月,NCC卻還沒有任何回覆;當初旺旺集團對NCC的指控,可以立即做出回應,但面對年代這兩個小人物,NCC卻遲遲沒有調查結果出來。希望NCC能夠儘快對社會大眾說明調查結果。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年代以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以及第4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等於是對當事人在職場上宣判死刑。對於說真話的員工,年代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今天出來聲援就是要捍衛新聞工作者說真話的權利,否則台灣媒體不會再有人願意出來說真話。




▲公民團體手持小蝦米貼紙塞滿大鯨魚的嘴,象徵性地表示將以集體力量抵制年代不當作法。(圖/宋小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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